自《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以來,市民維權意識不斷提高,紛紛拿起法律的武器,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從而倒逼企業抓好產品質量,不斷提高服務品質。同時,不少企業積極主動承擔責任,維護品牌聲譽,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和規范行業秩序的效應。近日,清城區人民法院調解了一起產品責任糾紛。
自《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以來,市民維權意識不斷提高,紛紛拿起法律的武器,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從而倒逼企業抓好產品質量,不斷提高服務品質。同時,不少企業積極主動承擔責任,維護品牌聲譽,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和規范行業秩序的效應。近日,清城區人民法院調解了一起產品責任糾紛。
2014年,何先生在清遠某大型百貨公司購買了一臺名牌凈水器,并由廠家上門安裝和保養。2015年,該凈水器發生漏水,致使何先生家中的電腦、櫥柜、冰箱、廚房等都被水浸,經濟損失達兩萬多元。何先生認為所購的產品存在瑕疵,并給自己的生活帶來困擾,遂一紙狀告凈水器的銷售方和生產廠家,要求賠償損失及精神損害費三萬多元。
自起訴后,該廠家及商場多次積極到法院與原告協商和解,最終雙方達成一致調解協議,由凈水器生產廠家賠償何先生的經濟損失并免費安裝一臺新的同型號凈水器。
法官提醒,消費者購物時切記擦亮眼睛,勿被不實的花言巧語忽悠;保留好購物小票、保修單、發票、合同、網購交易記錄等維權憑證,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消費者和經營者發生爭議,可以通過五種途徑解決爭議:
(1)與經營者協商和解;
(2)請求消費者協會調解;
(3)向有關行政部門申述;
(4)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